【通知】经济贸易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刘振兴发布时间:2026-03-10浏览次数:10

全院各社会实践团队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准确把握“十五五”时期国家战略方向,拓展课堂学习边界,在实践中深化思想淬炼、增长知识才干、强化担当精神,切实上好“大思政课”,经济贸易学院特组织开展“经世致用·洞察中国”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。为系统总结实践成果、规范结项流程、强化育人实效,现将结项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项对象

(一)团中央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立项团队

(二)学院“经世致用·洞察中国”六大专项立项团队(名单见附件1)

二、结项材料要求

各立项团队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结项材料,确保材料完整、规范、真实。所有材料均需通过指定方式提交,逾期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结项。

(一)团中央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

1.按照“创青春”公众号发布的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相关指引,完成岗位实践、调研、志愿服务等规定任务,并保留过程记录(如照片、日志、证明等)。

2.填写团中央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收集表链接(链接附下),完成相关信息填写。

(二)院级“经世致用·洞察中国”社会实践

1.寒假社会实践结项书

严格按照学校统一模板填写,内容完整详实,字数在6000字以上,全面反映实践背景、实施过程、主要成果、团队收获、问题反思及未来改进方向,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提交PDF版,确保逻辑清晰、格式规范。(模板见附件2)

2.实践推文

各实践队伍须按照投稿要求转存实践推文(至少一篇)到指定秀米账号:3156336431@qq.com,内容积极向上,展现青年风貌与实践亮点,需在学院官方新媒体平台完成推送,推文预约和发表流程详见学院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群通知,此项为结项必须要求。

3.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总结表(附件3)

4.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结项信息汇总表(附件4)

(二)其他材料

鼓励实践团队、个人可以通过视频(Vlog、短视频等)、图片(影像日志、主题图册等)、文字(采访、宣讲、推文等)丰富新颖的宣传形式,扩大实践影响力。引导实践团队、个人创新成果形式,鼓励以漫画、图册、自制影视作品、期刊论文等多样化形式展现实践成果。

(三)查重要求

所有文字材料必须通过维普学术不端检测,查重率严格控制在15%以内,并提交完整查重报告。严禁抄袭、伪造、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结项资格及所有评优资格。

三、材料提交要求

结项材料

1. 院级“经世致用·洞察中国”社会实践
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结项报告(附件2)
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总结表(附件3)
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结项信息汇总表(附件4)

完整电子版一份

完整纸质版一份

安全责任总结表无需纸质版

维普全文查重报告

电子版一份

材料上交方式

1.团中央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

3月15日20:00前在团中央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收集表链接(链接附下)完成信息填写,已填写的补交实践照片和工作日志。

收集表链接:https://f.wps.cn/g/zhzY6ieh/

2.院级“经世致用·洞察中国”社会实践

3月15日晚24:00前在“经世致用·洞察中国”社会实践收集表链接(链接附下)完成信息填写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

收集表链接:https://f.wps.cn/g/ylfkL1fF/

3月16日下午16:00-17:00将纸质版送到文泉楼北507

其他要求

1.材料不全、逾期提交、查重超标者,不予结项。

2.未按要求完成结项的团队,不颁发结项证书,取消评优资格。

3.严禁抄袭、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,一经发现取消全部资格。

4.未尽事宜,请联系学院实践工作负责人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刘老师:027-88387167

柴智滢:15072781849

刘雨涵:18993525622

刘佳琳:19990892836

附件1 经济贸易学院“经世致用·洞察中国”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拟立项项目名单.xlsx

附件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结项报告书模板.docx

附件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总结表.doc

附件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结项信息汇总表.xls

经济贸易学院分团委

2026年3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