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知】经济贸易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刘振兴发布时间:2026-03-30浏览次数:10

各社会实践团队:

全面总结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成效,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,经研究,学院拟开展寒假社会实践优秀成果、优秀团队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

1. 优秀实践成果:校级3支、院级2支

2. 优秀社会实践队:校级4支、院级1支

3.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:校级4名、院级4名

二、评选依据

本次评优不以答辩分数作为唯一标准,将综合答辩分数、中期社会实践工作开展情况、结项材料完成质量、申报表填写规范程度进行全面评定;各团队统一申报后,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获奖等次(校级/院级),最终获奖名单以学院评定为准。

三、申报表收集及提交要求

申报类别

申报材料要求

提交方式

优秀实践成果

1.有意向的团队填写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(附件1)

2.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。

3无需区分校级、院级申报,院级社会实践表彰将在校级评选结束后自动降级评选。

申报团队请将申报材料于3月31日22:00前提交至收集表链接:https://f.wps.cn/g/e21McaDY/

优秀社会实践队伍

1.有意向的团队请填写优秀实践队申报表(附件2)

2.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。

3.无需区分校级、院级申报,院级社会实践表彰将在校级评选结束后自动降级评选。

申报团队请将申报材料于3月31日22:00前提交至收集表链接:https://f.wps.cn/g/PxnpqjbR/

社会实践先进个人

1.各团队限推荐1人申报,各团队申报人请填写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(附件3)

2.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。

3、无需区分校级、院级申报,院级社会实践表彰将在校级评选结束后自动降级评选。

4、超报、多报均视为无效申报,将取消该团队此奖项参评资格。

申报个人请将申报材料于3月31日22;00前提交至收集表链接:https://f.wps.cn/g/OZi8d0nx/

四、注意事项

1.各实践队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上交,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;

2.请各申报实践队使用维普系统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,申报材料正文部分(除封面、附件外)文字重复率超过15%的,取消评优资格;

3.学院团委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,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。

对以上内容如有任何疑问,可联系本次社会实践工作负责人:

刘佳琳19990892836

杜佳宜13886800977

宋润田18678096517

毛思杨 13879279950

附件1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寒假“优秀实践成果”申报表.doc

附件2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寒假“优秀实践队”申报表.doc

附件3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“实践先进个人”申报表.doc

经济贸易学院分团委

2026年3月30日